2023年6月15日,常州市發改委、公安局、市場監管局三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調整常州市主城區機動車免費停放時長和部分停車設施收費標準的通知》(常發改〔2023〕224號),并明確此通知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F將有關此次調整的熱點問題作出以下回應:
問題一:這次調整的范圍涉及哪些?
答:常州市主城區(不含金壇區)。
問題二:機動車免費停放時長是如何規定的?
答:1.機動車進入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不超過30分鐘(含),免收停放服務費;
2.機動車進入公園配套的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免費停放時間延長到2小時(含)。
問題三: 各類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政策是什么?
答:同時區分劃分區域、車型和停車設施類型,設置不同的收費標準。機動車停放區域劃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機動車車型分為:小型車(藍/綠牌、5座及以下的黃牌教練車)、中大型車(黃/黃綠牌、不包括5座及以下的黃牌教練車);停車設施類型分為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設施,其中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包含:(1)城市道路停車泊位;(2)交通樞紐配套停車設施;(3)景區、公園配套停車設施;(4)醫院配套停車設施;(5)交通違法(事故)車輛停車設施;(6)其他公共停車設施。
問題四:各類停車設施服務計費時間如何計算?
答:各類停車設施的停放服務計費時間,從免費停放時間結束后開始計算。比如:按規定機動車進入各類停車設施免費停放30分鐘(含),假如王某在某停車場停放車輛35分鐘,服務計費時間35分鐘-30分鐘=5分鐘。
問題五:張某同天第一次駕駛小型機動車(非新能源車)18時20分進入某道路停車泊位(一類區),20時15分離開停車泊位,如何計算收費金額?
答:張某的小型機動車(非新能源車)是18時20分進入上述停車泊車停車,按規定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費;30分鐘后按照一類區小型車收費標準,18時50分至19時按照白天時段1.5元/15分鐘計價,共計停放10分鐘,不足一個計費周期的,按一個計費周期計算,白天時段應收費1.5元;19時至20時15分按夜間時段1元/小時計價,共計停放1個小時15分鐘,夜間應收費2元,合計3.5元。
問題六: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有什么特別規定?
答:1.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同一停車設施每天首次免費停放時間延長到2小時(含);連續停放時長跨計時和計次,或者超過24小時連續停放車輛,免費停放時間不重復計算.
2.新能源汽車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含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服務費在應繳納金額的基礎上優惠50%。
3.本優惠不包含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接受因交通事故(故障)、交通違法等原因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機動車和包月停放車輛。
4. 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優惠政策自2023年5月31日起執行。
問題七:對殘疾人駕駛車輛進入停車設施有什么特別規定?
答:持有殘疾人證且由本人合法駕駛的非營運車輛,進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減半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問題八:各類停車設施現行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如果低于本次公布收費標準的,如何計算?
答:仍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
問題九:各類停車設施都要明碼標價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各停車設施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停車設施出入口處或者交費地點顯著位置設置《常州市停車收費公示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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